陕西省低变质煤洁净利用重点实验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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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低变质煤洁净利用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制度

2014年07月10日 18:07  点击:[]

一、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专(兼)职科研人员、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。

二、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,遵守榆林学院及实验室的所有规章制度。

三、实验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学校考勤管理规定,按时到岗,完成签到签离。

四、凡实验室人员需请假、调课、调班的,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实行。

五、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明确岗位职责,精通相关业务,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。

六、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或培训,提高服务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。

七、凡实验室人员有失职行为或造成重大损失或不服从实验室管理的,交学院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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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陕西省榆林市榆林学院逸夫楼附楼五楼 电话:XXXX-XXXXXXX